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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首页 » 网络通讯 » 1月26日开始 手机解锁和越狱在美国属违法行为

顺风耳、千里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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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/27/2013

Gordon
Gord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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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6日开始,购买新智慧手机的美国消费者不自由。根据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最新规定,未经电信公司许可,迳自把手机解锁(unlock)或越狱 (JB)属违法行为。

  新规定只适用于26日以后购买的锁码手机。这意味在这一天之前购买的手机,仍可不经电信业者许可而「破解」。美国国会图书馆现在认定,手机上的软体只是授权给消费者使用,消费者并无所有权,因此不受「公平使用」规定的保障。

  美国国会于1998年通过「数位千禧年版权法案」,规定擅用有版权的内容及侵犯管理科技的数位权,属于非法行为。手机锁码使其只能使用某一个电信公司的软体,受到此法的保障,而「破解」的目的,正是要打破此种软体的限制,让手机获得「自由」,得以使用其他电信网路。

  国会图书馆有权豁免限制,智慧手机解锁早先即在豁免之列,不算违法,但去年10月28日生效的豁免清单改变,把它剔除。不过,新规定有90天宽限期,本月26日才正式生效执行。

  有一个办法可以规避新规定:用全额向电信业者买一支不绑约的已解码手机,但这样做将使消费者多花数百美元。业者向愿意绑约的消费者提供很大的手机折扣 (通常绑约两年),藉以招徕顾客,然后从语音和数据传输服务月费把钱再赚回来。

  大力游说维持豁免的团体辩称,把「解锁」视为违法,违背竞争精神,将导致手机价格更贵,而且会制造更多电子垃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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